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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证代码:10602

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是广西师范大学的龙头学院,其主体远可追至1932年10月创办的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文学组(科),近可溯及1953年8月在原广西大学文教学院及师范(语文)专修科基础上合并并重建的广西师范学院中文系。1983年5月,原广西师范学院升格为广西师范大学,中文系建置保持不变。2005年11月,在中文学科雄厚基础上搭建新的发展平台——文学院。2014年11月,依托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优势和文学院的深厚积淀,建立和文学院实行“两块牌子一套人马”运行机制的又一新的发展平台——新闻与传播学院。

汉语言文学专业解读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“面向世界,面向现代化,面向未来”,具有一定的文艺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,能够在高、中等学校、新闻部门、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,以及文化宣传方面实际工作的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。业务培养要求:①具有正确的文艺观点、语言文字观点和坚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,并具有处理古今语言文字材料的能力,解读和分析古今文学作品的能力、协调能力和设计实施语文教学的能力;②了解语言文字学学科的新发展,并能通过学习,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研究成果,根据社会需要和教育发展的需要,拓宽专业知识,提高教学水平,在将新知识引入语文教学的实践中富有开创精神;③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各学科学术发展的历史,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,同时具有一定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的素养,掌握资料收集、文献普查、社会调查、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,初步学会在文理渗透、学科交叉的前提下,开辟新的领域;④熟悉教育法规,具有初步运用教育学、心理学基本理论和汉语言教学基本理论,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;⑤有良好的口语和书面表达能力;⑥掌握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,比较系统地了解我国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及相关知识,具有从事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管理工作的能力。主干学科:中国语言文学主要课程:语言学概论、古代汉语、现代汉语、中国汉字学、汉语史、中国文化概论、中国古代文献学、中国古代文学、中国现当代文学、外国文学、写作、文学概论、马克思主义文论、中国文学批评史、文艺心理学、美学、语文教学论、民间文学、比较文学、传播学、公共关系学等。
授予学位:文学学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