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湛江师范学院学位证书样本展示

湛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

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及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工作细则。

第二条 学士学位授予学科门类

我校学士学位按哲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历史学、理学、工学、农学、管理学、医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授予。